引言:
人為什麼會要安樂死。安樂死是由「美好」和「死亡」兩個字所組成的。一般
是用來指讓病人無痛苦地去世,例如:「這個人的生命質量已經退化,生命已經失
去了意義,所以最後才決定要安樂死。」現在我們會談論患重病者是否有權利選
擇安樂死.
如果你患了不治之症,而還長期重病臥榻的病患,在這世界生活得十分辛苦,你會
不會選擇安樂死,令你在這世界得到解決??相信很多人都會有不同的選擇!!而你
呢!!!
安樂死的起源:
安樂死不斷有人在討論,被動安樂死則本是長久以來都有人在做,這是按病人意
願停止療程(例如除去病人的維生系統或讓病人停止服藥),使其自然死亡。而
主動安樂死按病人要求,主動為病人結束生命:(例如透過注射方式)。如非自
願安樂死,這是病人並未明確要求死,但是醫師傾向病人要求死亡的判斷。
在古希臘時代,無論是希臘人或羅馬人,並不反對自殺,司法官員,甚至提供毒
藥給想自殺的人服用。羅馬人受到斯多亞。學派的影響,認為若能獲得善終,就
是一種至善,「一個善終可以榮耀整個生命」。希臘三大哲人中的蘇格拉底和柏
拉圖認為痛苦和疾病所帶來的折磨就構成自殺的理由;而亞里斯多德則主張自殺
是懦弱的,甚至冒犯政府。基督教自君士坦丁大帝以來就因戒律而反對自殺。奧
古斯丁強調生命和苦難是個人神聖的考驗,自殺違反不可殺人的戒律,是一種罪
惡的行為。多馬斯高舉反自殺的大纛,攻訐自殺是最危險的罪惡,不僅違反了神
聖的律法,而且牴觸了自我保存的自然律。文藝復興時期由於黑死病荼毒歐洲幾
近三分之一人口,屍橫遍野,因此反自殺的現象略有鬆動.
接受或尋求安樂死的著名個案:
西格蒙德•弗洛伊德-(1856-1939年,奧地利出生、英國接受自願主動安樂死)
特麗•夏沃-(1963-2005年,美國、非自願被動安樂死)
鄧紹斌-(1969年香港出生、頸以下癱瘓在生中)
東海大學安樂死事件- (死者身份保密,1991年日本去世、非自願主動安樂死)
分析*多數要是因為患了不治之症,生命已經失去了意義,所以最後才決定要安樂死的人。
基督教方面:
以荷蘭為例,目前荷蘭要執行安樂死,須出自病人意願,且有醫生證明病人正處於「不能減輕」和「不能忍受」的痛苦中,醫生和病人之間也得先達成共識,確認安樂死已經是他們的唯一選擇。
安樂死在許多國家引發了很大的爭議(例如美國的特麗•夏沃的案)。目前已立法容許安樂死的地方有荷蘭、比利時、德國、盧森堡、瑞士和美國的奧勒崗州、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。
宗教人士對安樂死的看法:如回教、基督教、佛教,其實都是不同意……
我本身是基督教教徒,而基督教對安樂死的看法是不同意的,因為耶利米先知說“耶和華是我的神,是永活的上帝”(耶利米書10:10)耶和華也是眾生的創造主。天上的靈體對上帝說:「你創造了一切,一切都是因為你的旨意才能存的,才被創造的。(哲示錄4:11)耶和華除了給我們生命,還一直維持我們的生命o(使徒行傳17:28)我們吃的食物、喝的水、呼吸的空氣、居住的地球、都是上帝所賜的。(使徒行傳(14:15-17)上帝要求我們尊重生命,包括自己和別人的生命。例如在亞當和夏娃的日子,他們的兒子該隱向弟弟亞伯大發雷霆。耶和華警告該隱,如果他繼續發怒,就會犯上大罪。該隱不理會上帝的警告,竟然“襲擊弟弟亞伯,把他殺了”。(創世記4:3-8)耶和華為此嚴懲該隱。(創世記4:9-11)兩千多年後,耶和華賜下律法,教導以色列人怎樣行事為人才蒙他悅納。這套律法是通過摩西賜下的,所以也稱為摩西律法。摩西律法說:“不可殺人。”(申命記5:17)這使以色列人明白到,上帝很重視人命,他們也必須重視人命。由此可見,上帝看來,就算是胎兒的生命也是寶貴。(岀埃及記21:22,23)
安樂死在許多國家引發了很大的爭議(例如美國的特麗•夏沃的案)。目前已立法容許安樂死的地方有荷蘭、比利時、德國、盧森堡、瑞士和美國的奧勒崗州、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。